互聯網 kang0023 品牌汽車維修 2007-09-29
一、工作原理
上汽通用景程防盜系統主要包括安全防盜系統(CTD)和發動機防盜鎖止系統(VTD)。其中,安全防盜系統獨立于發動機防盜鎖止系統。發動機防盜鎖止系統是本車的標準配置。設計安全防盜系統是為了在有人通過車門或行李廂蓋強行進入車輛時發出警告。報警器系統在有人強行進入車輛時觸發。報警器系統觸發時,警報聲立即響起,駐車燈同時閃爍,只要車門仍然開啟,報警器系統將一直啟動。所有車門關上后,報警器仍繼續鳴響30s;30s后,喇叭停止鳴響,閃光燈將熄滅,車門鎖上,系統恢復啟用狀態。安全防盜系統不影響發動機啟動或發動機工作,其電路圖如圖1所示。發動機防盜鎖止系統是通過禁止發動機工作來防止車輛被盜。當點火開關接通時,防盜控制模塊(發動機防盜鎖止裝置)中附帶的天線將被勵磁。在此期間,發動機控制模塊(ECM)向智能開關單元發送一個信號,請求提供頻率代碼。無線電頻率收發器鑰匙包含一個安全碼(無線電頻率收發器代碼),該安全碼通過天線傳送到防盜控制模塊,控制模塊將代碼發送到智能開關單元,智能開關單元又將接收到的代碼與所存儲的無線電頻率收發器代碼進行比較。如果無線電頻率收發器代碼被確認,則智能開關單元中止向發動機控制模塊輸入速度信號而允許向發動機控制模塊傳送頻率代碼。發動機控制模塊將接收到的頻率代碼與已編程的頻率代碼進行比較,如果信號被確認且與已編程的代碼一致,則允許啟動發動機;如果發動機防盜鎖止系統不能識別點火鑰匙的無線電頻率收發器代碼,發動機的各項操作功能將被禁止。發動機防盜鎖止系統和安全防盜系統之間互不影響。發動機防盜鎖止系統電路圖如圖2所示。 二、防盜系統故障碼通用景程防盜系統故障碼及其含義如表1所示。 三、防盜系統編程 防盜系統編程主要包括附加鑰匙的編程、發射器編程和發動機防盜鎖止裝置的編程。對防盜系統進行編程有兩種方法: 一種是使用Scan100診斷儀器;另一種是使用Tech2診斷儀器。使用這兩種儀器對發射器進行編程時,必須注意:智能開關單元識別出的所有發射器都必須在單個程序中進行編程。最多可將4個發射器編程到一輛車的遙控門鎖系統。執行該程序需要至少2把鑰匙。對當前的或新的鑰匙進行編程之前,必須從車主那里取得所有鑰匙。未在此編程程序中進行編程的任何鑰匙在編程程序完成后都將不工作。開始編程前,確保車門、發動機艙蓋和行李廂/后掀門是關閉的。如果系統處于編程模式中,接到第一個發射器編程信號時,智能開關單元將清除之前所有已編程的發射器。請勿在處于遙控門鎖編程模式中的其它車輛附近操作發射器或對其進行編程,以防止發射器對錯誤的車輛進行編程。每輛車的遙控門鎖(RKE)系統最多允許使用4個發射器。更換的遙控門鎖系統發射器必須先用故障診斷儀針對特定車輛進行編程。 1. 使用Scan100對發射器編程 (1)將故障診斷儀連接到數據鏈路連接器(DLC),并接通故障診斷儀開關; (2)在“MAIN MENU(主菜單)”屏幕上,選擇“DIAGNOSTICS(診斷)”; (3)從“MODEL YEAR(車型年)”屏幕上,選擇特定車輛的正確車型年; (4)從“VEHICLE TYPE(車型)”屏幕上,選擇特定的車型; (5)在“SYSTEM SELECTION MENU(系統選擇菜單)”屏幕上,選擇“Body(車身)”; (6)在“BODY SELECTION MENU(車身選擇菜單)”屏幕上,選擇“CODING(編碼)”; (7)從“CODING SYSTEM(編碼系統)”屏幕上,選擇“CODING(編碼)”; (8)從“SECRET NUMBER OF CODINGS(編碼密碼)”屏幕上,將4個0,即0-0-0-0,輸入4個標記為1-2-3-4的框中; (9)從“CODING SYSTEM SELECT(編碼系統選擇)”屏幕上,選擇“KEYLESS ENTRY(遙控門鎖)”; 注意事項:下一個屏幕出現之前,可能會有短暫的延遲并顯示“PLEASE WAIT(請稍候)”。 (10)從“ISU RKE CODING(智能開關單元遙控門鎖編碼)”屏幕上,選擇“KEY CODING(鑰匙編碼)”; (11)遵照故障診斷儀上的說明,按下第一個要編程的發射器上的任意按鈕,按照故障診斷儀上的說明繼續對其它發射器進行編程,直到所有發射器編程完畢,一輛車最多可編程4個發射器。 (12)當所有發射器編程完畢后,按下鍵盤上的“ESC(退出)”按鈕,顯示屏將確認已經編程的發射器數目,如果顯示的數目與已編程的發射器數目不一致,重復本程序; (13)關閉故障診斷儀,然后將其從數據鏈路連接器上斷開; (14)等候約10s后測試每個已編程的發射器,確保發射器操作正常。 2. 使用Tech2對發動機防盜鎖止裝置進行編程 (1)從上汽通用汽車公司技術支持中心獲取 6位安全碼(需要提供車輛識別號和客戶信息); (2)接通點火開關,但不啟動發動機 (3)安裝故障診斷儀; (4)從“BODY(車身)”菜單上,選擇“IMMOBILIZER PROGRAMMING FUNCTION(防盜模塊編程功能)”; (5)每把鑰匙都要按照故障診斷儀的指示,直到所有鑰匙都完成編程,按向上箭頭用于輸入數字、按向下箭頭用于輸入字母、按向左/向右箭頭用于移動到下一位置的方法輸入6位安全碼; (6)按故障診斷儀的指示循環操作點火開關3次 (7)將點火開關撥到LOCK(鎖定)位置,斷開故障診斷儀 (8)測試所有鑰匙的操作,如果有任何鑰匙不能正常操作,對所有鑰匙再次執行該程序; (9)如果重復發動機防盜鎖止裝置編程程序后原來不工作的鑰匙仍然不能啟動車輛,則更換該鑰匙; (10)如果重復發動機防盜鎖止裝置編程程序之后,2把或更多鑰匙不起作用,則檢查防盜系統是否不工作;(11)如果車輛裝備有遙控門鎖系統(RKE),則執行發射器同步程序,參見“發射器同步”。 3. 發射器同步 發射器在以下情況下可能需要進行同步操作: (1)如果已對防盜模塊進行了編程 (2)如果發射器激活255次以上而發射器卻不在智能開關單元的天線范圍內。 (3)遙控門鎖系統所采用的安全方式也可能導致需要同步,發射器不會向智能開關單元發送兩次同樣的信號。 (4)智能開關單元不會響應以前已發送過的信號。這就避免其他人錄制并回放該發射器發出的信號。 (5)發射器中的電池已更換。 (6)車輛蓄電池已長時間處于電量低或無電量狀態。 使發射器與智能開關單元同步,可按以下步驟進行操作: (1)站在離車1.5m的范圍內。. (2)同時按下并按住發射器上的2個按鈕10s,直到發射器上的發光二極管快速閃爍,然后停止閃爍為止。(3)按下LOCK/UNLOCK(鎖定/解鎖)按鈕,發射器與智能開關單元就會同步 四、常見故障診斷 1. 安全防盜系統無法正常解除或啟用 (1)檢查是否能執行“防盜系統診斷系統檢查”,如果不能執行,則檢查診斷系統的電路;如果能執行,則進行下一步。 (2)打開駕駛側和乘客側車窗,從點火開關中撥出鑰匙,關閉所有車門、行李廂蓋和發動機艙蓋,用發射器鎖上各車門。檢查安全防盜系統是否啟用(當啟用了安全防盜系統時,車輛將通過鳴響報警器并閃爍一次轉向信號燈)。如果不能啟用,則檢查防盜警報器是否接觸不良;如果能啟用,則進行下一步。 (3)在防盜系統仍然啟用時用鑰匙打開車門鎖,檢查安全防盜系統是否被解除(當安全防盜系統被解除時,車輛將閃爍兩次轉向信號燈 (4)測試防盜報警器是否接觸不良。 (5)將頂燈切換至中間位置(DOOR),用發射器打開所有車門鎖,觀察門控燈,打開并關閉每個車門。操作所有車門時,觀察門控燈是否亮。如果亮,則進行步驟(9);如果不亮,則進行下一步。9] c.Y(m#i"tt^ (6)斷開發動機艙蓋開關,嘗試啟用安全防盜系統。如果安全防盜(CTD)系統能啟用,則進行步驟(11);如果不能啟用,則進行下一步 (7)測試發動機艙蓋開關信號電路是否對地短路。如果存在對地短路,則應修理或更換;如果沒有對地短路,則進行下一步。 (8)測試智能開關單元是否接觸不良。如果存在接觸不良,則應修理或更換;如果不存在接觸不良現象,則進行步驟(12)。 (9)測試鑰匙提示電路是否對地短路。如果存在對地短路,則應修理或更換;如果沒有對地短路,則進行下一步。 (10)更換點火開關,然后進入步驟(13 (11)更換發動機艙蓋開關,然后進入步驟(13)。 (12)更換智能開關單元(ISU),然后進入步驟(13)。 (13)運行系統,檢驗修理效果。 2. 安全防盜系統不能用鑰匙鎖芯解除 (1)檢查是否能執行“防盜系統診斷系統檢查”,如果不能執行,檢查診斷系統的電路;如果能執行,則進行下一步。 (2)接通點火開關,但不啟動發動機,安裝故障診斷儀。選擇“ISU Central Door Locking Data Display(ISU中央門鎖數據顯示)”。觀察“Tamper Switch(防撬開關)”參數是否顯示“INACTIVE(未啟動)”。如果不顯示,則進行步驟(6);如果顯示,則進行下一步。 (3)將不工作的鑰匙鎖芯開鎖,觀察“Tamper Switch(防撬開關)”參數是否顯示“ACTIVE(啟動)”。如果顯示,則進行步驟(8);如果不顯示,則進行下一步 (4)斷開不工作的防撬開關連接器,測試防撬開關接地電路是否開路。如果存在開路,則修理或更換后進入步驟(11);如果不存在開路,則進行下一步。 (5)測試門鎖防撬開關信號電路是否開路。如果存在開路,則修理或更換后進入步驟(11); 如果不存在開路,則進行步驟(7 (6)測試門鎖防撬開關電路是否對地短路。如果存在短路,則修理或更換后進入步驟(11); 如果不存在短路,則進行步驟(7 (7)測試不工作的門鎖防撬開關是否接觸不良。如果存在接觸不良,則修理或更換后進入步驟(11);如果不存在,則進行步驟(9)。 (8)測試智能開關單元是否接觸不良。如果存在接觸不良,則修理或更換后進入步驟(11); 如果不存在,則進行步驟(10)。 (9)更換不工作的門鎖防撬開關,然后進入步驟(11 (10)更換智能開關單元(ISU),然后進入步驟(11)。 (11)運行系統,檢驗修理效果。 3. 防盜警報器不工作 (1)檢查是否能執行“防盜系統診斷系統檢查”,如果不能執行,檢查診斷系統的電路;如果能執行,則進行下一步 (2)打開駕駛側和乘客側車窗,從點火開關中拔出鑰匙,關閉所有車門、行李廂蓋和發動機艙蓋。用發射器鎖上各車門,檢查轉向信號燈是否閃亮以確認安全防盜系統是否啟用。 (3)斷開防盜報警器,在報警器蓄電池電路和接地點之間連接一個測試燈,檢查測試燈是否啟亮。如果不亮,則進行步驟(5);如果亮,則進行下一步。 (4)在報警器電路之間連接一個測試燈,打開駕駛員和乘客側車窗,從點火開關中拔出鑰匙,關閉所有車門、行車廂蓋和發動機艙蓋。用發射器鎖上各車門,打開發動機艙蓋,檢查測試燈是否啟亮。如果不亮,進行步驟(6);如果亮,進行步驟(7)。 (5)測試防盜報警器的蓄電池供電電路是否開路或對地短路。如果存在短路,則修理后進入步驟(11)。 (6)測試防盜報警器的接地線電路是否開路。如果存在開路,則排除故障后進入步驟(11);如果不存在開路,則進行步驟(8 (7)測試防盜報警器是否接觸不良。如果存在接觸不良,則排除故障后進入步驟(11);如果不存在,則進行步驟(9)。 (8)測試智能開關單元是否接觸不良。如果存在接觸不良,則排除故障后進入步驟(11);如果不存在,則進行步驟(10 (9)更換智能開關單元(ISU),然后進入步驟(11)。 (10)更換防盜報警器,然后進入步驟(11 (11)運行系統,檢驗修理效果 |
|
|
湘公網安備 4312020200008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