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 俠名 汽車保養維修
9月21日,《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面向社會征集意見。一時間,新規中的各項條款引發消費者熱議。昨天,受理消費者汽車投訴的工商和消協人員,對汽車“三包”規定中存在的一些“軟肋”提出了建議。 30天免費退車期限太刻板 建議:綜合考慮實際公里數 汽車“三包”明確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售出后30日之內,出現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車身開裂、制動、轉向系統失效、燃油泄漏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退貨。 “30天太短了!”昨天,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董青說,此前消協有過統計,消費者在購車后能成功退車的人少之又少,一年也就約占1%。因此,遇有質量問題可以退車的規定應考慮到實際情況。在實際售車過程中,肯定是以交錢為“購車”時間,但消費者交錢后,實際提車時間經常會錯后。再加上驗車、辦牌照等,1個月時間規定得太死。 假設消費者購車后,因各種原因沒有使用車輛,1個月內很難發現汽車的質量問題。因此,董青建議,“消費者免費退車應以實際公里數來考核,如規定新車5000公里以內,發生上述產品質量問題,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 “易損件出毛病難道就不是質量問題?消費者買的應該是完好無損的商品。”董青同時強調,汽車“三包”規定明確可退車的只能是“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但實際上很多車輛問題無法定性是否屬于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另外,車輛上任何易損件等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理應都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免費退車。 修5次才能換車超出容忍度 建議:一般問題最多修理3次 汽車“三包”規定要求,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故障,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等情況,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車;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換車。 “這個條件對廠商來說太寬松,對消費者卻太苛刻了。”經常受理消費者汽車投訴的朝陽消協投訴部主任韓衛林認為,具體問題應具體分析。同一質量問題最多3次,消費者就已經達到了容忍的極限程度。況且,在實際投訴中,很多車輛同一問題多次修理,最終也無法界定其故障原因。“這樣的車輛頂多修理3次,就應該允許消費者退車。” 另一位消協工作人員則表示,對于引發消費者嚴重人身安全事故的質量問題,“修一次還不夠么?” 北京市消協去年曾對本市居民汽車投訴做過專門統計,數字顯示,汽車類投訴同一故障送修一次的占39%,送修兩次的占13%,送修三次的占10%,送修四次的占4%,送修五次及以上的占34%。 汽車“三包”期是“地板”標準 建議:修好后至少保用30天 汽車“三包”規定要求,家用汽車的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于兩年或者4萬公里,主要總成和系統,如發動機、車身、轉向系統等的質保期應不低于3年或者6萬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
“這么多年過去了,和2004年公布的草案相比,新方案在可操作性上變化不大。”一名曾參與過2004年質檢總局組織的汽車“三包”規定討論的業內專家表示,目前來看,“三包”規定沒有跟上汽車行業近年來的快速發展。以兩年或4萬公里的“三包”有效期來看,低于目前行業內大部分廠商3年、5年等實際規定,成了“地板”標準。“如果真的照此執行,將很可能拉低不少廠商的現行標準。” 西城工商分局消保科負責人告訴記者,曾受理過一名消費者咨詢,開了3年的車,總是出現瞬間轉速提高,修了4次還未修好,但是已過了保修期,消費者一次一次將時間浪費在修理車輛上,而且要自掏腰包。工商人員建議,一是適度延長汽車“三包”期,二是對超過汽車“三包”期的車輛,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應“保證修理后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否則,就應該讓忽悠消費者的廠商來承擔修車費用。 專家觀點 汽車“三包”新規不能久議不決 本報訊(記者涂露芳)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汽車“三包”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并沒有政策出臺的具體時間表。汽車專家賈新光(微博)透露,實際上今年1月份國內汽車廠家就收到了2011版的草案,但現在“三包”辦法卻還在征求意見。 “預感很不好,遠沒進入倒計時階段。”賈新光建議,政府部門要拿出決心讓方案盡快出臺,確立車主可退換車的權利,不要久議不決。只要原則確立,怎么執行可以逐步摸索完善。他認為,很多人擔心的第三方鑒定其實不是障礙,根據美國保護汽車消費者的“檸檬法”,反復維修不解決問題,車主拿上維修單到消協,直接蓋個章就能換車。 盡管阻力重重,業界還是普遍看好汽車“三包”規定的現實作用。亞運村車市副總經理顏景輝分析,與2004年相比,“三包”政策實施基礎已經具備,汽車產銷量的總體規模、產品質量的穩定性都有了大幅提升,不至于讓車企難以承受“三包”代價,優質車企更可借此擴大品牌影響力。 數字說話 2010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汽車投訴14093件,同比增長51.1%,創歷史新高。“十一五”期間,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汽車投訴量從2006年的7761件快速增加到2010年的14093件,呈逐年增長趨勢。 在汽車投訴中,因汽車質量問題產生的投訴占比55.5%。 他山之石 美國檸檬法 檸檬是一種又酸又苦的水果,美國人把不爭氣、問題多的新汽車稱為“檸檬車”(LemonCar)。在美國,各州都擁有一部專門維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檸檬法”(LemonLaw)。 以加州“檸檬法”為例,在新車購買之后的特定期限內(期限為18個月或18000英里,視何者先到為優先),如果發生下列情況,則買主可以要求廠商無條件退款或更換新品,不得拒絕:產品的瑕疵將讓汽車在被駕駛時,產生致命或致傷的可能,而消費者在至少回報此問題一次給原廠或經銷商后,經過兩次以上的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產品的瑕疵無致命風險,但消費者在至少回報此問題一次給原廠或經銷商后,經過四次以上的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京報網) 上一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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